欢迎访问重庆人才招聘网!本站涵盖重庆人才市场、重庆市人才网、重庆招聘网、重庆找工作发布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涪陵、渝北、长寿、江津等城区的最新招聘岗位信息!
2022-01-27 10:32:44 来源:重庆人才招聘网
重庆人才招聘网小编现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印发给你们,供参考。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层报省法院立案二庭和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2020年5月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
关于重庆裁审衔接
9、仲裁裁决有多项内容,当事人仅就部分内容提起诉讼的,应如何处理?
仲裁裁决有多项内容,当事人仅就部分内容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均未起诉的仲裁结果部分,可在“本院认为”中予以确认,并直接写入判决主文。
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项认为有误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诉讼请求,均可以直接予以认定,并根据所认定的事实作出相应判决。
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仲裁阶段未申请的新的诉讼请求的,告知其另行申请仲裁。但该诉讼请求与讼争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的除外。
10、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后,如何适用仲裁及司法程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会等有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仅就给付义务情形达成的调解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四条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其他内容的调解协议,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予以确认的,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仅就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执行。
仅就劳动报酬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第十七条等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文就是关于“关于重庆裁审衔接”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重庆人才招聘、重庆人才网、重庆找工作、重庆社会招聘、重庆求职攻略、重庆职场冲突、重庆职场百科等方面的内容,敬请关注重庆人才招聘网https://www.cqrszp.com
上一篇:关于重庆裁审衔接
下一篇:关于重庆裁审衔接(五)
原标题:关于重庆裁审衔接(四)
文章链接:https://www.cqrszp.com/show-3988-7072-1.html
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的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就业指导群
人才网公众号
重庆就业指导交流群,
专业老师在线就业指导,特色岗位一键匹配
重庆兼职招聘
360行任你挑选
分秒必争直达HR
谁看我简历早知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易职邦重庆招聘」公众号完成登录
服务时间08:00-24:00
微信小程序
面试通知
收藏
简历
足迹
微信求职
关注公众号
掌握最新求职动态
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找工作